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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园2020年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开始接受报名
信息来源:厦门植物园     发布时间:2020-02-18

2020年义务植树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推动“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提高市民爱绿护绿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市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全民共同加入护绿行动,以达到为社会增添绿色,净化、美化环境的目的。同时也为了弘扬企业绿色文化,宣传企业文化品牌,将企业文化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我园2020年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开始接报名,活动采用出资认养形式,认养期限为一年,本次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5日,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实施方案。


厦门市园林植物园2020年绿地(树木)认建认养实施方案

 

植树造林,绿色发展”, 2020年义务植树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推动“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提高市民爱绿护绿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市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全民共同加入护绿行动,以达到为社会增添绿色,净化、美化环境的目的。同时也为了弘扬企业绿色文化,宣传企业文化品牌,将企业文化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根据《福建省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植物园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认养形式

出资认养,我单位将出具认建认养证书。

二、认养范围

植物园南洋杉草坪、蔷薇园、松杉园、武装部入口等地绿地和树木(具体地点待确定)。其中,乔木500株,绿地1.5万平方米。因数量有限,按报名确认顺序认完为止。

三、认养期限

一年(2020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满可续签。

四、认养资格

凡是在厦门市辖区内工作的全体公民(含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参与树木、绿地认养。

五、相关要求

1、个人认养:树木5株(含5株)以上或绿地面积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上;家庭认养(仅限夫妻和子女):树木10株(含10株)以上或绿地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单位认养:树木50株(含50株)以上或绿地面积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

2、认养费用:苗木每年100元/株、绿地每年10元/平方米。

3、植物园在绿地认养期间,可以为参与认养的个人(家庭、单位)在其认养的树木、绿地周边统一悬挂或竖立一块认养荣誉牌,竖牌期限为认养期限,认养期限届满即行拆除。

4、植物园对于个人(家庭)认养者在其认养期间给予免费入园,对于单位认养的在其认养期间给予2次(每次仅限100人次以内)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免费入园(需提前联系)。

5、其它相关要求参照《福建省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报名、咨询电话:2039619;有意者请填好附件报名表盖章(单位)后发至传真:2029402; 联系人:小康、小刘;报名时间:2020年2月19日---3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0:30,下午3:00-4:30)。

7、认建认养费(我单位提供正式发票)缴交办法:

(1)到植物园现金缴交;

(2)转账(建议)

户名: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账号:35101567001050001799

开户银行:建行厦大支行

                             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厦门市园林植物园2020年绿地认养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