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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厦门市第二十届职工技术比赛海峡两岸插花艺术比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厦门植物园     发布时间:2014-06-10

    各区工会、建设局(旅游园林局、市政园林局)、鼓浪屿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园林绿化职工队伍,进一步激发和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学习新技术、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提高我市园林绿化水平,共 同缔造美丽厦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二十届职工技术比赛的通知》(厦府〔2014〕99号)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决定举办第二十届职工技术 比赛海峡两岸插花比赛。比赛方案通知如下:

    一、比赛工种与内容

    比赛工种:插花员(高级工)

    比赛内容:本次比赛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分别进行应知理论和应会实操两个方面的考试。考试试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或省级题库)抽取。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市从事园林绿化工作(户口所在地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赛。

    (一)获得本职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

    (二)获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工龄满5年以上者(由单位出具证明);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8年以上者(由单位出具证明)。

    (四) 大专以上本专业毕业生,连续见习工作 1 年 ( 含 1 年 ) 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7月4日

    (二)报名地点:

    市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植物园内, 联系人:康雅琼,联系电话:2039576)

    市市政园林局(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913  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林颖虹,联系电话:5181232)

    (三)报名方法:由各单位将参赛选手的名单汇总后统一报名。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 份(原件退回);

    3、原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退回);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退回);

    5、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工部门的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份;

    6、2寸黑白正面免冠近照一式4张,1寸黑白正面免冠近照一式1张。

    四、比赛前培训

    选手报名后,应积极参加由市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免费培训。

    培训地点:市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植物园内)。

    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应知理论比赛拟定于9月份;应会实操比赛拟定10月份。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比赛成绩计算

    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各按百分制计算,总分按理论笔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汇总进行名次排序。理论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技能实操比赛。

    七、奖励办法

    (一)获得插花员(高级工)比赛项目总分第一名者,由市人民政府授予“技术状元”荣誉称号;获得第二至第六名者,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最终人数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确定)。

    (二)对积极组织、支持本单位职工参加本届比赛的单位和在本届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的选手,由比赛领导小组制定其他具体奖励办法。

    (三)理论笔试和技能操作两项成绩均合格(达到60分)者,由市人社部门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参加比赛成绩优秀者,由市市政园林局给予表彰奖励。

    八、比赛组织机构

    (一)比赛组委会

    组 长:王伟军(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乌金(市市政园林局绿化处处长)

    黄婉瑜(市市政园林局工会副主席)

    黄东榕(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成  员:卓军、张万旗、刘与明、刘颖婕、蔡邦平。

    (二)比赛裁判组:由本届比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担任。

    附件:厦门市第二十届职工技术比赛海峡两岸插花艺术比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