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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心中的植物园”摄影比赛征稿启示
信息来源:厦门植物园     发布时间:2021-04-13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现植物园建园60年来的发展变化和旖旎风光,拟举办“我心中的植物园”摄影比赛及系列配套活动,鼓励全民参与,用镜头记录植物园的秀美,反映植物园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百年壮丽史诗,为党的生日献礼。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厦门市职工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风景园林学会
  承办单位:厦门北方图腾传播企划有限公司
  
  二、摄影比赛:
  (一)摄影主题:“我心中的植物园”,以摄影作品形式展现植物园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就,为建党百年献礼。
  (二)摄影内容: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有关植物园的新老摄影作品,作品的拍摄地点必须为厦门植物园(含梅海岭市花园),反映园区风光、奇花异石、人文遗迹、园区建设、园林人的辛勤劳动、游客徜徉休闲的瞬间等。
比赛分为“摄影创作”“随手拍”“老照片”三大类进行征集。
  参赛者自本启示发布之日起至6月4日止,可凭区一级以上的摄影协会会员证免费入园创作。
  (三)征稿要求:
  1. 摄影创作:
  a、摄影创作是指:参赛者近年来在植物园园区内创作的摄影作品。
  b、参赛的摄影作品文件大小不低于3M。
  c、作品必须以写实为主,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 随手拍:
  a、参赛的摄影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
  b、拍摄器材不限,作品尺寸比例不限,照片电子文件不小于2M。
  3. 老照片:
  与植物园相关的各个时期的老照片皆可(2000年以前拍摄的),要有一
定清晰度,便于展览。
  4、以上三大类摄影作品参赛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须自行拼接成一幅,同时附组照单幅)。
  5、评选结束,主办单位将向入选者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高品质JPEG文件,不低于3MB)。请入选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已在植物园曾经举办的历次摄影大赛上获入选奖以上的作品,不能再次投稿参赛。
  7、截稿时间:自本启示发布之日至6月4日止(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8、本次比赛的参赛作品均不退稿,纸质的老照片原件归还投稿者。
  9、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画册印刷等宣传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10、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奖项设置:
  1、本次比赛将组织厦门知名的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
  摄影作品类:50幅/组,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优秀奖40名; 
  随手拍类:50幅/组,设入围奖。
  老照片类:  20幅/组。设入选。
  3、奖金设置(税前):
  摄影作品类:金奖3000元,银奖1000元,铜奖500元,优秀奖200元;
  随手拍类:入围奖100元/幅;
  老照片类:入选400元/幅
  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得铜奖以上奖项。
  4、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赠送本次比赛的画册一册,获奖者凭身份证至游客服务中心领取(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5号)。
  (五)投稿方式:
  1、摄影作品类、随手拍类均网上邮件方式投送。投稿邮箱xmbgjingguan@163.com,投稿时请在文件包上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文件包内的图片每一幅须按“作者姓名+标题+联系电话”顺序标注。
  2、老照片类,如果是纸质图片,请送至或以信件形式邮寄至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5号,厦门市园林植物园西门游客服务中心处(注明“老照片”字样,附作者/收藏者姓名、联系方式)。若是数字电子片,同样以邮件形式投送到邮箱xmbgjingguan@163.com。
 
  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律不予评选。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