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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园林植物园2021年绿地(树木)认养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厦门植物园     发布时间:2021-02-25
​  “绿色发展,人人有责”,2021年义务植树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园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推动“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提高市民爱绿护绿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同时也为认养单位打造企业绿色文化,宣传企业文化品牌,为建设美丽城市做出贡献。根据《福建省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认养形式

​  出资认养,我单位将出具认养证书。
​  二、认养范围及数量
​  植物园南洋杉草坪、蔷薇园、松杉园、棕榈岛等地绿地和树木(具体地点待确定),其中乔木1000株、绿地1万平方米。因数量有限,按报名确认顺序认完为止。
​  三、认养期限
​  一年(2021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2日),期满可续签。
​  四、认养资格
​  凡是在厦门市辖区内工作的全体公民(含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参与以上树木、绿地认养。
​  五、相关规定
​  1、认养类别:①个人认养:树木5株(含5株)以上或绿地面积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上;②家庭认养(仅限夫妻和子女):树木10株(含10株)以上或绿地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③单位认养:树木50株(含50株)以上或绿地面积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
​  2、认养费用:苗木每年100元/株、绿地每年10元/平方米。
​  3、植物园在绿地认养期间,可以为参与认养的个人(家庭、单位)在其认养的树木、绿地周边统一悬挂或竖立一块认养荣誉牌,竖牌期限为认养期限,认养期限届满即行拆除。
​  4、植物园对于个人(家庭)认养者在其认养期间给予免费入园,对于单位认养的在其认养期间给予2次(每次仅限100人次以内)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免费入园(需提前联系)。
​  5、其它相关要求参照《福建省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  六、报名及缴费方式
​  1、报名、咨询请联系:小康、小刘,联系电话:2039619;有意报名单位请填好附件报名表盖章后扫描件(或拍照)发至邮箱1402096944@qq.com(个人可直接联系缴费报名)。
​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
​  3、认养费缴交办法(我单位提供正式发票):
​  (1)转账至植物园账户(建议);户名:厦门市园林植物园;账号:35101567001050001799;开户银行:建行厦大支行;
​  (2)到植物园现金缴交;

 
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厦门市园林植物园2021年绿地认养报名表